【知識小教室】究竟乜嘢情況下使用高燈、低燈或霧燈?!

 

 

以下喺香港路面上高燈(遠光燈)、低燈(近光燈)及霧燈的正確使用情況及法律要求,並詳細說明:


1. 高燈(遠光燈,High Beam)

使用情況

  • 夜間行車時,前方道路無其他車輛,尤其在郊區、鄉村或道路照明不足時,用以增加能見度。
  • 視線受阻時(如黑暗、無街燈的鄉郊路段),需照明更遠的距離。

不可使用情況

  • 前方有車輛(包括同向或對面行駛),以免強光影響他人駕駛視線。
  • 有街燈或照明充足的路段,一般不需使用高燈。
  • 跟車時,絕不可用高燈照射前車尾部。

法例依據

  • 根據《道路交通(交通管制)規例》(第374G章)第41條,駕駛者必須避免高燈影響其他道路使用者。

2. 低燈(近光燈,Dipped/Low Beam)

使用情況

  • 夜間行車時,前方有車輛(無論同向或對頭),減少強光影響其他駕駛者。
  • 市區、有街燈或照明充足的路段
  • 黃昏、清晨或天色昏暗時,增加自己車輛的能見度。
  • 雨天、霧天或能見度低時,即使是日間,也應開低燈。

必須使用情況

  • 進入隧道、停車場等光線不足地方,無論日夜都要開啟近光燈。
  • 根據法例規定,天黑後或能見度低於200米時,必須開啟車頭燈(通常指近光燈)。

3. 霧燈(Fog Lamp)

使用情況

  • 能見度極低時,如有濃霧、大雨、煙霧或沙塵,視線嚴重受阻。
  • 前後霧燈可增加自己車輛在惡劣天氣下的辨識度。

不可使用情況

  • 天氣轉好、能見度正常時不可使用,否則會對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眩目,影響安全。
  • 一般夜間行車不應使用霧燈。

法例依據

  • 霧燈只准在能見度嚴重受限制時使用,違者可被檢控。

總結比較

燈光種類 何時使用 何時不可使用
高燈 夜間路面黑暗、無車、照明不足 前有或對面有車、照明充足、有街燈
低燈 夜間有車、照明充足、黃昏清晨、惡劣天氣、隧道 -
霧燈 濃霧、大雨、能見度低 天氣好、能見度正常、一般夜間行車

重要補充

  • 違規使用燈光(例如胡亂用高燈、霧燈)可被檢控,最高罰款$2,000及扣3分。
  • 正確使用燈光,除符合法例,亦保障自己及他人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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