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知識小教室】究竟乜嘢情況下使用高燈、低燈或霧燈?!
以下喺香港路面上高燈(遠光燈)、低燈(近光燈)及霧燈的正確使用情況及法律要求,並詳細說明:
1. 高燈(遠光燈,High Beam)
使用情況
- 夜間行車時,前方道路無其他車輛,尤其在郊區、鄉村或道路照明不足時,用以增加能見度。
- 視線受阻時(如黑暗、無街燈的鄉郊路段),需照明更遠的距離。
不可使用情況
- 前方有車輛(包括同向或對面行駛),以免強光影響他人駕駛視線。
- 有街燈或照明充足的路段,一般不需使用高燈。
- 跟車時,絕不可用高燈照射前車尾部。
法例依據
- 根據《道路交通(交通管制)規例》(第374G章)第41條,駕駛者必須避免高燈影響其他道路使用者。
2. 低燈(近光燈,Dipped/Low Beam)
使用情況
- 夜間行車時,前方有車輛(無論同向或對頭),減少強光影響其他駕駛者。
- 市區、有街燈或照明充足的路段。
- 黃昏、清晨或天色昏暗時,增加自己車輛的能見度。
- 雨天、霧天或能見度低時,即使是日間,也應開低燈。
必須使用情況
- 進入隧道、停車場等光線不足地方,無論日夜都要開啟近光燈。
- 根據法例規定,天黑後或能見度低於200米時,必須開啟車頭燈(通常指近光燈)。
3. 霧燈(Fog Lamp)
使用情況
- 能見度極低時,如有濃霧、大雨、煙霧或沙塵,視線嚴重受阻。
- 前後霧燈可增加自己車輛在惡劣天氣下的辨識度。
不可使用情況
- 天氣轉好、能見度正常時不可使用,否則會對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眩目,影響安全。
- 一般夜間行車不應使用霧燈。
法例依據
- 霧燈只准在能見度嚴重受限制時使用,違者可被檢控。
總結比較
燈光種類 | 何時使用 | 何時不可使用 |
---|---|---|
高燈 | 夜間路面黑暗、無車、照明不足 | 前有或對面有車、照明充足、有街燈 |
低燈 | 夜間有車、照明充足、黃昏清晨、惡劣天氣、隧道 | - |
霧燈 | 濃霧、大雨、能見度低 | 天氣好、能見度正常、一般夜間行車 |
重要補充
- 違規使用燈光(例如胡亂用高燈、霧燈)可被檢控,最高罰款$2,000及扣3分。
- 正確使用燈光,除符合法例,亦保障自己及他人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