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法例小知識】夏日炎炎想幫架車痴玻璃紙?!點樣先合符香港法例?
根據香港《道路交通(車輛構造及保養)規例》(第374A章)對於汽車貼黑玻璃紙(即太陽膜、隔熱膜)的法例要求,主要有以下條文和規定:
1. 前擋風玻璃及前窗(即司機和前座乘客側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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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見光透過率(VLT)不得低於70%
- 即貼膜後,最少有70%的可見光能穿透玻璃進入車廂。
- 這包括原廠玻璃和貼膜的總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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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得有反光性
- 太陽膜不能有明顯反光效果,不能如鏡面般反射光線。
2. 後座側窗及後擋風玻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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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見光透過率(VLT)不得低於60%
- 貼膜後,最少有60%的可見光能穿透玻璃。
- 同樣不得有強烈反光性
3. 其他法例考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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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能影響司機視線
- 任何貼膜不能影響司機的前方及側面視野,包括A柱附近三角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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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擋風玻璃上方的遮陽帶
- 可貼上窄條遮陽帶(視乎車輛設計),但不得影響司機視線。
4. 執法與檢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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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方及運輸署會以專用儀器檢測VLT
- 如被發現玻璃的透光率不合規定,可被票控或要求拆除。
- 驗車時(如有年檢)會檢查玻璃透光度
5. 不合規格的後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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違例車主可被票控
- 最高可被罰款HKD 5,000及監禁三個月(首次),再犯可罰款HKD 10,000及監禁六個月。
- 在驗車或路邊檢查時被要求即時拆除不合規膜
6. 貼膜建議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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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擇有信譽的貼膜公司
選用有標明透光率的產品,並要求貼膜公司提供書面證明。 -
貼膜前要求測量原裝玻璃VLT
因部分車原裝玻璃已非100%透光,貼膜後更易超標。 - 貼膜後自行以儀器檢查VLT(如可行)
- 保留貼膜單據及證明文件以備檢查
7. 相關法例條文參考
- 《道路交通(車輛構造及保養)規例》(第374A章)第44條、第56條
小結
合符香港法例的黑玻璃紙貼法:
- 前擋及前窗:貼膜後VLT≥70%;
- 後窗及後擋:貼膜後VLT≥60%;
- 不可有明顯反光;
- 不能阻礙司機視線;
- 保留貼膜證明以備抽查。
如想更穩妥,可在貼膜前後向專業人員查詢及測試。